儒家哲学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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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的特点:儒家的人的哲学的核心是仁学。孔子赋予仁以新的意义,使之成为人所特有的普遍品德和最高价值。个人总是生活在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中,构成人类的群体生活,仁就是规范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的伦理原则。人类与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在群体生活中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

至于什么是仁,孔子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应强调的是仁的一般意义,即孔子在回答樊迟问仁时所说的“泛爱众”。“爱人”是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最高原则,也是仁的实质所在。这种爱首先源自对亲人的爱,然后扩大到爱其他人。在他看来,仁是人人都可具有的,深深植根于人性之中,所以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孟子说得更清楚,“仁也者,人也”,直截了当地把仁和人性等同起来了。

关于人性的讨论是先秦时期各个哲学学派注意的焦点之一,对中国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孔子认为,人性基本上是相似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他似乎主张一种自然平等论,即人天生都有同样的人性,人与人的差别是后天造成的,是由于不同的环境因素和个人的努力。

儒家十分强调教育的作用,把教育看作发展人性的最重要手段。因为人性基本上相同,所以所有人都应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即所谓“有教无类”。在这方面,孔子的主张与柏拉图有很大不同,因为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认为人生来是不平等的,只有少数精英分子才应获得最好的教育。人的高度可塑性是儒家的基本看法,即认为通过教育和个人努力学习,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在道德和才能方面成为卓越的人。

孔子的仁学标志着中国哲学思想中自我意识的开始。人作为主体取得了主动性和独立性,“自我”被确立起来了。这种作为主体的自我并非源自主客体的一分为二或人与自然的分裂,而是源自“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仁必须在人和他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但仁的起点和体现总是在个人自己身上。

孔子在解释仁的本质时指出,仁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从更积极的意义上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此,仁的标准就在自己心中,人作为道德的主体,按自己内心的愿望去行事,而不是受外界强制性力量的约束。实行仁是高度自觉自愿的道德行为,同时又是一个人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儒家认为,人的本质是仁,但要达到这一道德品质必须通过后天的“修己”和不断努力学习。一个人的自我道德完善完全要靠自己,除了学习还要不断进行严格的自我检查、反省,及时改正。但“修己”而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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