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其面值: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所包含的未领取的利息
借:应收利息按支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和出售上有不同的会计分录过程。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的会计分录过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二、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注意:交易费用计入“利息调整”)。
(三)、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具体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票面利率×面值)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票面利率×面值)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扩展资料: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应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此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
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利息调整"实际上反映企业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相应摊销。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率法指按实际利率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加上或减去累计摊销额以及扣除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